发表在羊城晚报的文章“关于皮肤血管瘤的治疗”
犯罪“妈妈”,实在无知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核医学科蒋宁一
读了羊城晚报2003年10月26日焦点新闻“只因一块板斑,狠心妈妈扔女下湖”一文后,感到非常震惊。犯罪人仅因为女儿有一块红斑就试图将其杀害,除了有其心狠手辣的犯罪心理外,还就是非常无知。从图片上看到,芳芳左脸颊红斑实际上是一种单纯性皮肤毛细血管瘤,这种病非常多见,容易治疗,也可以完全治愈而不留疤痕。
血管瘤是一种以血管增生为主要特征的良性肿瘤,是先天性血管畸形的一种表现,发病率约为3-8%。多见于儿童,好发于面颈部,也可以出现在其他各个部位,以皮肤、皮下组织最为多见。血管瘤具有快速生长的特点,特别是在出生后第一年,以后会相对减慢。
血管瘤治疗方法很多,如冷冻、电凝、传统激光、微波、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注射硬化剂或手术切除,还有现代激光治疗,可根据不同类型、部位选用。因冷冻治疗、微波、电凝等治疗有时遗留疤痕,只有发生在四肢和躯干上的皮损可以选用,而面部则可以采用激光治疗和同位素敷贴治疗。我们科采用同位素32P敷贴治疗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每月接诊来自全省的皮肤血管瘤患者达300多人次,有效率达90%以上,而且许多患儿治疗后痊愈无疤痕,费用也很少。
患罪人李瑛如果带女儿上医院咨询一下,多听听医生的意见,积极治疗,应该很快获得满意的治疗效果。为什么要走上患罪道路?文章中提到,一位熟人的小孩“红斑”用激光治疗后效果不好,这可能是个别情况,也可能是疗程不足等原因。如果的确效果不好,还可以采用其他治疗方法。
本人是医生,接触过数千名皮肤血管瘤患儿,也见到成千上万的患儿家长,他们都能正确对待这种疾病,积极配合医生治疗,并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我真诚的希望各位,有病应该找医生,不要道听途说,不要想入非非,要相信科学,相信医学。
(中山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蒋宁一教授)刊登在羊城晚报2003年11月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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