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防红斑狼疮复发
由于红斑狼疮诱发因素多,致使红斑狼疮经常处于不稳定状态,复发(活动)与缓解交替出现是其临床特点。因此医生在治疗实践中,应该把预防复发,指导红斑狼疮患者配合治疗,作好自我保护作为重要目标。那么,预防红斑狼疮复发需要做些什么呢?
红斑狼疮预防一、早期明确诊断,及时正确治疗
由于红斑狼疮系多种自身抗体作用于多系统多脏器,临床表现多样,常导致误诊。早期易误诊为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结核性胸膜炎、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心包炎、心肌炎、精神病、癫痫、皮肤病等。有的病人经过多家医院检查才能确诊。为了早期诊断,医生应对本病有高度警惕,熟悉临床表现,在发病后尽可能短期内意识到红斑狼疮的可能而做相应的检查。ANA是筛选红斑狼疮的最好指标,几乎所有的红斑狼疮患者ANA均为阳性,而且滴度较高;抗双链DNA抗体和抗Sm抗体对红斑狼疮诊断具有高度特异性。
红斑狼疮预防二、避免诱发因素
常见的诱发因素有:
1、日光曝晒、紫外线照射。
有红斑狼疮体质的人,由于阳光或紫外线照射作用改变了细胞内脱氧核酸,产生抗原抗体反应促使狼疮发作。多次大量X光照射或强烈电光照射均可导致本病复发。
2、寒冷刺激。
红斑狼疮病人最易患感冒。寒冷刺激可导致本病复发,气候变化或季节转换时要随时加减衣服,冬季外出应戴帽、手套,以防受凉。
3、药物诱发。
有的红斑狼疮患者发病明显与药物有关,如青霉素、磺胺类、保泰松、肼苯哒嗪、普鲁卡因酰胺、氯丙嗉、苯妥英钠、异烟肼、口服避孕药等,可使处于缓解期的红斑狼疮患者进入活动期和实验室改变。
4、妊娠与分娩
红斑狼疮好发于生育年龄女性,其生育能力与正常人相同。但是,病人怀孕,必须慎重从事。因为红斑狼疮与妊娠有互相不利影响。红斑狼疮患者怀孕胎儿异常发生率比正常人群高。患者在妊娠头三个月可发生流产,特别是处在活动期狼疮肾炎患者,有50%的孕妇发生流产,2/3左右的孕妇出现早产或死胎。反之,妊娠对红斑狼疮的影响也很大,大约有半数以上的患者在怀孕末三个月和产后数月内病情加重或复发。病情处于缓解期的红斑狼疮孕妇复发的机会少些,活动期的红斑狼疮孕妇其病情恶化比缓解期高得多。妊娠对红斑狼疮最为严重的影响是肾脏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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