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能防止系统性红斑狼疮复发
有些疾病危害不大,对于患者只是暂时的影响,治愈后就没事了。可是有的疾病却会长久给患者带来伤害。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种复发性很强的疾病,越来越多的患者都受到了该病复发性的影响。那么,怎么能防止系统性红斑狼疮复发呢?
一、早期明确诊断,及时正确治疗
由于系统性红斑狼疮系多种自身抗体作用于多系统多脏器,临床表现多样,常导致误诊。早期易误诊为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结核性胸膜炎、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心包炎、心肌炎、精神病、癫痫、皮肤病等。
特别在早期,多数病人初发症状仅有发热,关节痛,所以误诊风湿、类风湿的较多。为了早期诊断,医生应对本病有高度警惕,熟悉临床表现,在发病后尽可能短期内意识到红斑狼疮的可能而做相应的检查。ANA是筛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最好指标,几乎所有的红斑狼疮患者ANA均为阳性,而且滴度较高;抗双链DNA抗体和抗Sm抗体对红斑狼疮诊断具有高度特异性。
二、避免诱发因素。常见的诱发因素有
1、日光曝晒、紫外线照射。
2、寒冷刺激。狼疮病人最易患感冒。寒冷刺激可导致本病复发,气候变化或季节转换时要随时加减衣服,冬季外出应戴帽、手套,以防受凉。
3、制剂诱发。有的狼疮患者发病明显与制剂有关,如青霉素、磺胺类、保泰松、肼苯哒嗪、普鲁卡因酰胺、氯丙嗉、苯妥英钠、异烟肼、口服避孕医等,可使处于缓解期的红斑狼疮患者进入活动期和实验室改变。
4、妊娠与分娩
系统性红斑狼疮好发于生育年龄女性,其生育能力与正常人相同。但是,病人怀孕,必须慎重从事。因为系统性红斑狼疮与妊娠有互相不利影响。红斑狼疮患者怀孕胎儿异常发生率比正常人群高。患者在妊娠头三个月可发生流产,特别是处在活动期狼疮肾炎患者,有50%的孕妇发生流产,2/3左右的孕妇出现早产或死胎。
反之,妊娠对红斑狼疮的影响也很大,大约有半数以上的患者在怀孕末三个月和产后数月内病情加重或复发。病情处于缓解期的红斑狼疮孕妇复发的机会少些,活动期的红斑狼疮孕妇其病情恶化比缓解期高得多。妊娠对系统性红斑狼疮最为严重的影响是肾脏的损害。因此,处于生育期的已婚妇女能否妊娠,何时可以妊娠,妊娠后应该注意什么问题,不能妊娠的患者需采取什么避孕措施等,必须接受专科医生指导。
以上给大家介绍了防止系统性红斑狼疮复发的相关内容,希望广大的患者朋友们认真对待,在生活中注意以上几点的介绍,避免该病的复发。专家表示红斑狼疮难以治愈,所以对于该病的治疗大家一定要重视,尽量争取一次性就能治愈该病,避免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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