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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怀孕条件
发布时间:2016-11-08 文章来源:查病网
一般说来,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绝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怀孕,也非妊娠均属禁忌。系统性红斑狼疮与怀孕的相互影响是复杂的、多方面的。因此,应在医师允许和监护的条件下妊娠。研究表明,患者符合下列条件时,怀孕后不良后果明显减少。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怀孕条件
(1)无严重的心、肾受累及血液系统异常、神经系统损害和肝损害等的患者。
(2)缓解期至少持续>1年。
(3)肾功能正常,肌酐清除率保持在60%一80%。
(4)产后婴儿有他人照料。
(5)泼尼松维持量<15mg/d,并未应用免疫抑制剂。
(6)免疫监测指标增高者不宜妊娠。如:抗核抗体滴度、抗DNA抗体、球蛋白总量、免疫球蛋白(1gM、IgG、IgA)定量、抗心磷脂抗体、狼疮凝集素、抗SSA抗体等
符合以上条件,跟医生说明情况,做好怀孕前的准备,同时了解怀孕期间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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