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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激素治疗过敏性紫癜的科学方法
发布时间:2016-10-22 文章来源:查病网
过敏性紫癜是一种变态反应性血管炎,是由于多种致敏原(微生物、寄生虫、异种蛋白)引起变态反应而导致毛细血管渗透性及脆性增高,临床表现为四肢皮肤出现对称分布,分批出现,大小不等,颜色深浅不一的紫癜,可伴腹痛,关节肿痛和血尿等症状。一般多见于5~15岁的儿童及青少年,男孩多于女孩。
糖皮质激素(简称激素)是过敏性紫癜治疗的主要药物之一。由于激素具有抗炎、抗过敏及改善血管通透性的良好作用,故成为过敏性紫癜的有效治疗药物之一。为使激素在治疗过敏性紫癜中更加合理和安全,以下几点注意事项应当予以重视:
凡仅有皮肤紫癜而伴关节痛和内脏症状者,可不用激素,而是在去除病因基础上,给予抗组胺药,如异丙嗪、扑尔敏、阿司米唑、克敏嗪等,任选其一,与钙剂(葡萄糖酸钙,氯化钙或溴化钙)、曲克芦丁及大剂量维生素c(5~10g/日,静脉注射)联合应用。通常治疗3~4周。
如果有明显关节痛或血尿,管型尿等肾损害症状,即为激素治疗的适应证。在上述治疗用药基础上,中度表现者口服泼尼松,成年人每日30~40mg,顿服或分次口服,儿童按每公斤体重1~2mg计算每日量,分3次口服。重度表现者可先给予氢化考的松或地塞米松静滴,症状改善后改为口服。
一旦应用激素治疗,切忌随意停药,更不可骤停激素,以防“反跳”紫癜复发。正确的应用方法是在症状控制后即予减量,每周减去5~10mg,一般在1个月内减完并停药。如果有明显肾损害者,则在生效后每周减去3~5mg,至2个月左右减完并停药。
如果经正规激素治疗,停药后近期又复发者,则可酌情使用免疫抑制剂或抗凝疗法,或配合中药以凉血解毒,活血化瘀为主。与此同时,激素制剂仍可联合应用,剂量宜小,维持时间应更长些。
要减少复发的根本是查找过敏源并消除之,或避免再次接触。而激素及上述方法均不能“治本”,仅仅是“治标”之措施,对此应加以明确,以减少复发和激素的长期应用的不良反应。
糖皮质激素(简称激素)是过敏性紫癜治疗的主要药物之一。由于激素具有抗炎、抗过敏及改善血管通透性的良好作用,故成为过敏性紫癜的有效治疗药物之一。为使激素在治疗过敏性紫癜中更加合理和安全,以下几点注意事项应当予以重视:
凡仅有皮肤紫癜而伴关节痛和内脏症状者,可不用激素,而是在去除病因基础上,给予抗组胺药,如异丙嗪、扑尔敏、阿司米唑、克敏嗪等,任选其一,与钙剂(葡萄糖酸钙,氯化钙或溴化钙)、曲克芦丁及大剂量维生素c(5~10g/日,静脉注射)联合应用。通常治疗3~4周。
如果有明显关节痛或血尿,管型尿等肾损害症状,即为激素治疗的适应证。在上述治疗用药基础上,中度表现者口服泼尼松,成年人每日30~40mg,顿服或分次口服,儿童按每公斤体重1~2mg计算每日量,分3次口服。重度表现者可先给予氢化考的松或地塞米松静滴,症状改善后改为口服。
一旦应用激素治疗,切忌随意停药,更不可骤停激素,以防“反跳”紫癜复发。正确的应用方法是在症状控制后即予减量,每周减去5~10mg,一般在1个月内减完并停药。如果有明显肾损害者,则在生效后每周减去3~5mg,至2个月左右减完并停药。
如果经正规激素治疗,停药后近期又复发者,则可酌情使用免疫抑制剂或抗凝疗法,或配合中药以凉血解毒,活血化瘀为主。与此同时,激素制剂仍可联合应用,剂量宜小,维持时间应更长些。
要减少复发的根本是查找过敏源并消除之,或避免再次接触。而激素及上述方法均不能“治本”,仅仅是“治标”之措施,对此应加以明确,以减少复发和激素的长期应用的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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